用车做抵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呢
#家长百问百答#
2020年5月3日,张三因自己经营的饭店急需资金,将自己的尼桑牌轿车作为质押物质押给李四,借款八万元,借款一年,并将车辆交给了李四,由李四保管。2021年5月3日借款到期,张三还不上借款,李四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张三归还李四八万元借款及利息,判决已经生效并发生了法律效力,因张三没有款项支付给李四,便与李四商议将质押的车以伍万元价格卖给王五,李四同意了张三提议,但李四收到王五三万元购车款以后便反悔了,不同意交付车辆,张三没有办法便起诉至法院要求李四归还质押车辆,法官会怎么审理判决呢?
一、所涉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上述事例在民法典规定的法律关系实质是出质人返还原物请求权与质权人的合法占有请求权发生了冲突,在出质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提前清偿的前提下,质权人的合法占有请求权优先于出质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也即张三未偿还到期全部债务要求返还质押车辆的,李四有权拒绝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出质人没有偿还到期债务,质押物怎么处置。
质权的实现,是指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为履行债务,通过依法处置质押财产而使债权获得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此案例中,张三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到期欠款,李四已经向法院主张并得到了法官的支持,取得了法院判决并生效,对作为质押物的车辆李四应当在起诉过程中一并提出处置质押物的要求,也可以与张三协商将质押车辆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质押车辆优先受偿。

三、质押人不同意出售、或者出售过程中反悔了怎么办
此案例中张三和李四协商将质押车辆以伍万元的价格变卖给王五,变卖钱款用于偿还李四欠款,李四同意并取得了三万元欠款后反悔,此车辆物权所有人为张三,李四为质押物占有权,王五为购买人,车辆物权所有人张三和车辆实际占有人李四对王五购买车辆支付钱款后未能交付车辆构成违约,王五有权主张返还购车款并取得违约损失。
张三和李四再次回到质押车辆处置节点,张三可以清偿李四全部债务和利息后取回质押车辆,也可以再次协商作价抵偿债务或者变卖、拍卖质押车辆予以受偿债务。
综上法官会依法驳回张三的诉讼请求。

本文链接:http://www.hainhha.cn/dk/16035.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行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1442716096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